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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navigation来源:医改界作者:魏子檸浏览:
一、医保部门出手,把回扣送进“坟墓”。
医保部肩负着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房的监管的重任。首先,作为药品耗材最大购买方的医保部门,应尽快启动全国统一谈判、联合采购,这样既可大幅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也可大大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和各省(区、市)分别谈判的行政成本、时间成本和患者的治疗成本。其次,全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在药品招标采购上完全可以借鉴我国烟草行业管理、香港药品管理和国外药品管理的做法,增加谈判话语权,把药品招标采购管得更好。第三,凡是有“回扣”行为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一经发现,除追究企业责任以外,只要有可替代药物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终身不得再进入医保领域;没有可替代药物的,医保部门可单方制定采购价格,生产或销售企业必须执行,应该把这一条写进相关法规和合同文本中,增加对有违规想法企业的震慑力。第四,要尽快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安装处方智能监控系统,对处方进行即时性监控,处方一旦违规系统当即报警,报警违规达到规定次数的,取消该医生医保处方权,特别严重的取消其终身处方权。
二、加大犯罪成本,让医药代表“不敢送”。
“回扣”这个“毒瘤”毒害了一些医务人员。作为送“回扣”的一方,药品销售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所以,治好“回扣”这一“毒瘤”需要打好组合拳。一是健全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将行贿医药企业的负责人、医药代表同时作为“主犯”推上被告席,比拿“回扣”的一方还要罪加一等。二是实行药品耗材全国统一谈判、统一招标、统一采购,让企业凭产品质量、价格优势等也能中标,斩断药品耗材层层代理、垄断分包、高“回扣”的流通利益链条,大幅降低药品耗材价格,根除“回扣”生存空间。三是将药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和行贿医药代表纳入失信惩戒范围,一次行贿失信,终身处处受限,加大犯罪成本。
三、限制执业范围,让医务人员“不敢拿”。
“回扣”已经严重伤害了医患双方的信任,极大伤害了社会公众感情,严重损害了“白衣天使”的崇高形象。作为医生,是非对错心中十分清楚,要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医务人员,情节轻微者,可批评教育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纳入失信记录,严格限制其执业,直至取消其医保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让医生永远“不敢拿”,否则就要付出惨重代价。
四、加强思想教育,让医务人员“不能拿”。
古人云:医者仁心,“德不近仙者,不可为医”。高尚品德是对医务人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医务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作为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医务人员思想道德水平滑坡等思想实际和现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医德医风为主要内容,积极做好医德医风和思想品德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道德防线,让广大医务主动拒绝“回扣”,向“回扣”说不,每当面对“回扣”时,良心会告诉自己“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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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幅提高待遇,让医务人员“不想拿”。
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项目价格,降低药占比等多种手段,将腾出来的空间用来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知识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医保部门做好之间的相关称意,在不增加百姓就医负担的前提下,将医务人员平均收入逐步提高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让医生收入充分体现其知识劳务价值。使医生不想拿“回扣”,也能够体面的、有尊严的生活,社会地位得到明显提升,充分体现其社会价值。这是解决“回扣”问题的关键,如果不能给医生应有的、合理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让全体医务人员支持医改政策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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