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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umn navigation来源:梅奥国际作者:admin浏览:

对于这几千家国企医院改制后的出路,《指导意见》给出了四点建议:
1. 鼓励移交地方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将与地方政府协商一致且地方同意接收的企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地方不同意接收的企业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企业可自行选择关闭撤销或其他改革方式妥善解决。
2. 有序实施关闭撤销。对运营困难、缺乏竞争优势的医疗机构,予以关闭撤销,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3. 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支持以健康产业为主业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无偿划转、托管等方式,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和集中管理,创新升级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产业。
4. 规范推进重组改制。积极引入专业化、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参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重组改制,优先改制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规范交易行为,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交易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等信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而社会资本能够参与改制的部分,政策给出空间是六分之一的企业医院,目前包括上市药企、险资巨头在内的医疗资本正在角逐这六分之一的 " 蛋糕 "。但是大量的社会资本的进入也增加了资本回报压力,医院如何在盈利压力下维持改制后的公益性,使医院能在兼顾营利的同时不被资本绑架,做出道德甚至是法律的事情,是国企医院转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越来越走热的国企医院改革,笔者认为:" 国企医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可以在增加社会资本投入的同时,也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医院现代化。我们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改革是当前时代的主旋律,政府、医院应当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医疗卫生改革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毅力推进改革,逐步缓解 " 看病难、看病贵 ",让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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