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经费如何考核,一直是许多基层医生心里的一个“谜”,更有人直白的说:“公卫生经费是一杯诱人的羹汤,所有人都想来分一杯!基层医生是不被人重视的群体,公卫经费已被挪用或占有”。
从客观来说,我们不能否认这一现象的存在,而究其原因,就是公卫考核不公开,发放不透明导致的。
那么,一个公开透明的公卫考核机制到底是怎么样的?
近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恭城瑶族自治县2019年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为这一问题的答复提供了一份不错的模板!
政府发文明确经费、考核、发放机制
从以往的村医反馈来看,他们关心的公卫问题无非就是那么几件,而小编却在这份《通知》里都找到了答案:
1、村医公卫到底该做多少?能拿多少钱?
《通知》明确:按国家“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对村医支持力度,使其承担40%左右的任务,并给予相应补助。
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8年的55元提高至60元,其中:中央补助48元,自治区补助7.2元,县配套4.8元。
也就是说,村医只干40%的任务量,总补助经费为60元。
2、家庭医生签约费,村医拿多少?
据《通知》:按照《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市卫基卫〔2018〕2号),各基层医疗机构可按照人均10元标准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核算,专项管理)。
3、公卫考核如何保证公开、透明?
首先,《通知》要求每个考核组必须由熟悉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工作的人员组成。这就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出现某些不了解相关情况的领导们乱打分的情况,总之一句话,不了解就没有发言权!
其次,《通知》明确考核组必须现场公开打分,由考核组和被考核方(村卫生所室)签字确认,如被考核方对考核分数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单上写明异议理由并签字,一方面村医拥有了知晓权,而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出现恶意克扣的局面!
最后,《通知》要求必须公示考核结果。村卫生所(室)的考核分数和结果,必须在本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居)委会、村卫生所(室)等三个地点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4、公卫经费被冒领、挪用,该怎么解决?
一方面,《通知》要求乡镇卫生院须在公示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经费发放到村卫生室。发放时需由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领取,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代领。
另一方面,《通知》再一次声明,村医考核被扣除的公卫经费,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先进单位奖励及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内容的工作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保障公卫收入、还有待完善
就目前而言,村医的公卫经费拨付比例不容乐观,做了40%的任务量,到手30%已经算很不错了。
然而在“互联网+”还未完全盛行的情形下,公卫健康表格还得手动一张张网上填,部分地区甚至要填纸质、电子两份表。
保障村医的公卫经费与工作量成正比的这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恭城县出台的这一政策,也许会为其他乡镇提供一个不错的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