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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2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源升品质生活坊”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据调查,2021年1月12日通化市新型冠状肺炎爆发,此次疫情由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原胜质量生活房”经营者季某某于2021年1月9日将黑龙江系人林某某(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通化市传染病“0号感染源”)到通化市东昌区为其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引起。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于2021年1月17日对该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事件发生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调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提出公诉的证据标准,引导调查机关合法验证,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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